12月2日晚上,一名12岁的男孩,由于不满母亲的严厉管教,将这位母亲砍死,因为这名男孩的母亲发现他吸烟后,便用皮带殴打他,结果惨剧发生。既让人震惊,又让人心痛,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本来不该走这样的路,那么青少年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李玫瑾老师从弒母案谈青少年问题
1.青少年“反社会性人格”的形成,关键是情感关系的缺失。后者其实是最大的原因,家庭社会干预能有效解决青少年的问题。
2.少年保护法、少年防治法程序不完备,实体化难以实现,造成少年犯罪矫正机制的缺失。对前一种情况,即多次进行纠正,青少年还犯有犯罪,李老师认为,可以借鉴“三打一罚”的教训,采取隔离措施。
3. 西方许多国家青少年刑事责任年龄低于我国的前提不是刑罚,而是扰乱社会秩序。在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时,应当注意其他程序和刑罚措施的衔接。举例来说,参照比较法中关于父母的警告通知、父母教养令等措施,恢复和完善勤工俭学制度,实行对青少年的义务教育。与此同时,还应完善制度,家长的民事责任,补偿受害者。
4.李老师建议实行"育儿假"制度,有些少年犯应被送回家中,家长应负起纠正这些问题少年的主要责任。
三点预防:
一是家庭预防
未成年人家庭依赖程度较高,因此,家庭教育对于青少年来说十分重要,如果家庭教育失败,后果很严重。
二是学校预防
重建工读学校,实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统一。恢复勤工俭学制度,当然还要考虑经费、思想、主管部门等问题。
三是社会预防
少年犯案件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举例来说,在杀人案中,家长因为工作而离开孩子,是导致家庭教育缺失的根源。对此,在输出地的相关部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青少年社会成长问题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
同时,他呼吁全社会要重视少年法的完善,更多地关注青少年犯罪,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犯罪率,改善青少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