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封闭式学校:如何办理退学,退学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1.不符合学校要求或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业;
2.休学。学籍保留期届满,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评审不合格者;
3.根据学校指派的医院诊断,因病或意外残疾无法继续上学;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的期限未登记,且未执行暂缓登记手续的;
6.学校规定的无法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7.学生申请退学时,经学校审核同意,也可办理退学手续。
二.有关退学程序:
1.填写申请表,携带学生、户口、身份证一同到班主任办公室办理。校长核实原因、查账、核对户口、家长身份证正确性后,在离校单和申请表上签字认可。
2.各年级主管询问情况,作好记录,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循环单和申请上签字认可。
3.政教处主任审阅所有材料,逐个作好记录,签字认可循环单和申请。
4.校长审请材料,核实理由,记录后,签换单和申请书,并予以签字批准。
5.财务处等校长核准的循环申请表,以便在准备离开学校的学生时说明应退费用,经校长批准后予以退学。
6.政教处宿管科科长根据经过审核的循环清单进行退宿,并签署一份循环单认可书。
7.离开学校的安全主管检查完毕后,拿起胸卡、胸卡,检查离校学生没有携带学校的财物、物品后,在循环单上签字认可,开出门证放行,循环清单。申请胸卡上交政教处主任办存档?
8.教育事务处根据保安科收回的审批完备申请。循环单为退学或转学学生提取档案,办理学籍手续。
离校必须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从法律上要求是自愿的,因为公民有受教育权,如果因为违反了某一学校的规定而被劝退,也要经过本人或监护人的同意;如果被迫辍学是不人道的。
以下情况符合退学条件:
1.无论什么原因(包括在学校中的学习时间累计超过最长弹性学习年限的人)(即被延迟两年);
2.学生在一学年中累积的成绩低于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该学年学习成绩的40%;
3.休学、保留学籍到期而未按时复学的学生;
4.申请复学复学后复查不合格者;
5.经学校动员,因病应休学而不休学,并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总时间的三分之一;
6.未经请假离开学校两周,没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7.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未登记且无正当理由者;
8.自愿申请退学。如有需要,请向学工处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进行退学手续的步骤:
如需退课,由系部会自行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查,由院长会议研究决定。被开除学籍的,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并向时报学院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一、办理审批手续。
1.到系部领取或从教务网上下载《离校审批表》。
2.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后,找一位指导老师(班主任).系主任签字。
3.去教务处寻求教务处处长签字。
4.将报名表交至教务处的学籍管理员,等待校方批准,领取通知书,并凭离校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
二、办理毕业手续。
根据离校通知要求,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签字盖章)。
三、领取退学证书。
完成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书、学生证交至学校教务处的学籍管理员处,领取退学证书及退学审批表格副本。
四、领取学生档案。
学生凭退学证明书、退学审批单复印件和接收单位证明到学生处领取个人档案,并将《退学审批单》副本装入个人档案。离开学校的证明由个人保管。
未经批准离校手续的,将被视为自动退学,学院将不予发放相关证明。退课的审批,由所在班的辅导员或班主任代为办理(因学生未到校)。已被开除学籍的学生,退学手续参照本办法处理。学生由于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或长期休学,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由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在学习期间,由于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严重的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需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学生出国定居(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退学的,户口簿复印件)。